產品
外資/陸資在台投資申請
電洽
@新設立營業登記
須檢附文件
1.須先至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,申請在台投資核准(程序請來電洽詢)
2.負責人/股東如為境內人士者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, 為僑外人士時,
應檢附身分及住所證明文件可為下列之一:
a.在台居留證影本。
b..駐外單位簽證之國籍證明書,並載明住居所。
c.該國政府機關出具之文件,無須經我國駐外單位簽證(如:護照影本、日本之戶籍證明)。
3.房屋租賃合約影本及房屋稅單影本
※外資、陸資不論是新設立或變更之程序均較為繁複,如有須要歡迎來電洽詢